新聞中心
NEWS CENTER
近日,《山東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已經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初次審議,即日起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30日。
據悉,《條例草案》共六章四十三條,主要規定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通行治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條例草案》一方面堅持關口前移和全鏈條監管,從車輛生產、銷售、登記、年審、改裝、維修、檢測、報廢回收等涉及車輛源頭的各個環節,規定了相關部門的管理舉措。另一方面,通過明確和落實屬地管理及部門監管責任,從貨物裝載、配載源頭上推動形成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的合力。
另外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草案》規定,貨物運輸車輛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三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吊銷其車輛營運證,一年內不予重新配發。貨物運輸車輛駕駛人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三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超過本單位貨物運輸車輛總數百分之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